English

《中国报业自律公约》公布实施

1999-12-16 来源:光明日报  我有话说

新华社北京12月15日电经中国报协书记处会议讨论通过,《中国报业自律公约》日前公布实施。

改革开放20年来,我国报业数量迅速增长,质量不断提高,实力有了很大的发展,但报社的经营管理工作却不够成熟。报纸的发行大战、价格大战、广告大战愈演愈烈,报业间这种不正当的竞争,必然导致报业的多败俱伤。根据中国报协广大会员单位的要求,中国报协决定,制定一部“报业自律公约”。

《中国报业自律公约》共分总则、自律条款、签约单位的权利、公约的执行监督及违约行为的制裁、附则五条。按照这一《自律公约》规定,各会员单位承诺: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新闻活动管理法规,忠实履行报纸的社会责任,不以任何有损社会和国家利益的、格调低下的或未经核实的报道内容作为报纸参与市场竞争的手段。在报纸所进行的任何宣传推广活动中,如实公布发行数据和广告效果,不作虚假、误导性宣传。不以报纸版面、网页及其他任何方式作不符合实际的自我炫耀,不以任何方式公开贬损、诽谤、攻击同业单位。不以任何方式将广告内容与新闻报道内容相混淆,不把新闻采编活动与发行和广告等经营活动相混淆。严格依法开展广告经营活动,努力提高广告服务质量和水平,抵制虚假广告和内容不健康的广告,不以任何方式进行广告版面的倾销和搭配销售。严格依法开展发行活动。不以向发行代理机构和个人提供高额回扣、高额奖金等不当方式进行发行市场竞争,合理确定报纸定价。不采取不正当手段从其他签约单位挖取各种经营骨干和办报骨干。在新闻纸和其他报业重要物资采购中,不哄抬物价,不囤积居奇、垄断货源。依法开展多种经营活动,在各有关行业与各类同业单位进行公平竞争,不利用报业的社会声望和影响力谋取不正当利益。

有关专家人士认为,《中国报业自律公约》的公布实施,有利于报业之间开展公平、公正、规范有序的竞争;有利于维护报业之间的团结、报业的形象和整体利益;有利于报业的发展,特别是主要报纸的发展。它的公布实施是我国报业竞争走向成熟的一个重要标志。

据了解,为确保“自律公约”的贯彻落实,中国报协书记处决定,成立《中国报业自律公约》执行监督委员会,负责组织公约的签约工作,并检查、监督签约报社的具体执行情况。

手机光明网

光明网版权所有

光明日报社概况 | 关于光明网 | 报网动态 | 联系我们 | 法律声明 | 光明网邮箱 | 网站地图

光明网版权所有